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5年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5]7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

海南省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和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使农产品农药残留明显减少,制售假劣过期食品药品明显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农贸市场经营明显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明显见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05年我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长期存在制假活动的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海干(水)产品、椰子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继续加大对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一是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三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四是整治水产品中氯霉素等药物残留超标行为。
  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监管。建立生产过程的田头档案记录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及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模式,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的全程控制,培育品牌农产品。
  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