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广试点模式经验
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在我省三亚市和澄迈县开展了“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集中发挥开发银行的资金优势、政府组织优势和群众民主监督优势,推动“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制度建设与市场建设,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试点模式的核心内容是“政府组织+开发银行+信用协会+担保”、“互保+借款企业”。关键环节是政府推进,选准企业,风险共担。(二)试点成功的主要经验,一是市、县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二是开发银行大力支持;三是借款企业积极主动;四是建立了政府组织增信和群众组织增信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五是有一支责任心强、作风好、业务熟的工作队伍。(三)推广试点经验,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要深化对开发性金融合作的认识,增强发展地区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制定区域发展规划,谋划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合作。(四)推广试点经验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从小到大,从易到难,不断创新合作模式,不能一哄而起、搞一刀切。从2005年下半年起,省有关部门和开发银行将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选择一批市、县推广试点模式经验。各市、县对推广试点工作要高度重视,不断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五、继续深化合作领域
开发银行始终关注着地方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不仅支持我省建设一大批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而且在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开发性金融工具,多层次、多领域、多模式地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一)开展扩大合作领域的调研。一是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要联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和省农业厅,就金融服务“三农”的问题进行调研,积极研究和寻找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合作的切入点,探索建立政府组织推进、开发性金融孵化、商业性金融跟进、市场化方式运作,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民增收的长效金融服务机制,创新更多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二是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单位参加,围绕扩大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域、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问题进行调研,支持海洋捕捞、海产品养殖加工、渔港建设,做大做强海洋产业;三是海南保监局要组织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开发性金融“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就农业保险问题进行调研,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提高“三农”和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市、县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调研工作,共同探索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新模式。(二)积极培养金融人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化,金融的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创新。开发性金融理论是新形势下新实践的成果。我们要认真学习。一是各级政府领导要学习金融理论,增强诚信意识,深刻领会开发性金融理论的本质内涵,确保开发性金融合作健康深入持久进行。二是培训业务人员。开发性金融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强,机制完善,操作严密,仅靠开发银行的努力是无法实现政府发展目标的。各级政府要配合开发银行,在有关部门、群众信用协会和企业中挑选具有政策水平、金融业务、法律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培训,树立开发性金融理念,掌握操作程序,不断提高合作的质量,巩固合作的成果。三是完善干部交流挂职机制。地方政府和开发银行互相开展干部交流挂职,有利于双方加强沟通、加深了解、增进共识、推动业务发展。(三)加大开发性金融合作宣传力度。省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和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要通过媒体宣传开发性金融合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交流、借鉴、推广合作中的成功经验,定期向社会公开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共同促进开发性金融在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