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7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制订的《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
渡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省交通厅、省安监局)
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结合全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广大渡口、渡船工作人员和船员安全航行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击“三无”渡船和渡船超载、混载等重大违章活动,全面落实渡船安全航行生产和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深化“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各项措施,切实消除影响渡运安全的各种隐患,重点防止群死群伤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渡口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整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