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
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制定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履行监管职能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到狠抓生产加工源头上来。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社会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治劣与扶优相结合,打击与治本相结合,狠抓源头、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滋生蔓延,务必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总体要求
坚持狠抓源头、严格执法,集中查处一批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食品假冒伪劣案件,整治和规范一批食品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端掉一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宣传和扶植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名优食品企业。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建设“平安淄博”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重点食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力度。主要是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调味品和儿童食品等10类食品。切实解决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从生产、加工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势头。
(二)加大重点区域质量监督与执法力度。加大对下述区域的监督与执法力度:1、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分散在社区的各种小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等薄弱地区,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小作坊、流动商贩等;2、生产加工比较集中而监督力度又相对薄弱的地区或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3、食品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