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机服务产业化的有机结合。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发展农机协会,把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形成规模,获得更高的农机利用率和规模服务效益。到2010年,全省培育1000个综合作业面积达1万亩以上的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
加大农业机械化人才培训力度,5年培训农机操作手10万人以上。抓好农机技术服务的进村入户,提高农民机手的整体素质和科技水平,使之成为农机富民工程的致富带头人,促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大发展。
四、大力推广富民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加大对先进实用、节本增效、增产增效、环保增效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力度,对关键生产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实行补贴,加速新技术、新机具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稳定现有各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强化其公益职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机部门要根据主要农作物区域布局和不同时期需求,及时筛选、发布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机械化主导新机具、新技术及其应用技术,并切实做好示范。重点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小麦生产深耕深松、精少量播种和化肥深施综合机械化技术,以油菜、花生、棉花生产为重点的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山区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节水灌溉机械化技术,农副产品初级加工等8项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五、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和农村集体投资为主体,引导利用社会资金与外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逐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完善补贴办法。补贴资金向大机具、大户、服务组织倾斜。通过购机补贴引导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它各业所需机械的比例,引导农民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购买使用科技含量高、复合作业性能强的农业机械,形成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
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要增加安排农村机耕道路、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从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机耕道路的建设。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对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投入。要把农田机耕道路建设纳入各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优势农产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中,统一规划和实施。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