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机富民工程的通知
(皖政办[2005]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皖发〔2005〕3号)精神,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农机富民工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实施农机富民工程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省农机化水平。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配套农机具总量保持在全国前五位;大中型与小型机械比例达到1∶10;小麦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95%;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玉米、油菜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达到30%;茶叶、板栗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机械化水平有明显提高;农业机械年作业面积达到135亿亩以上;农民人均节本增效收入年均增长10%,达到180元;全省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总收入达到300亿元,人均纯收入达到350元。
二、强化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解决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问题,改善农机作业环境,提高农机使用效率。重点加强基本农田整治和机耕道路建设,不断改善农业机械化田间基础设施。建立集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为一体的省级农业机械化信息平台,建成连接省、市、县、乡(镇)直至农机户的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为农业机械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农机作业市场需求、农机产品供求、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新产品、农机新技术推广和农机科研成果等信息。高度重视农艺基础设施与农机化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农艺技术与农机化技术的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市场相协调,与农机产品市场相结合的农机化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打破市场分割,促进全省跨区作业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实现机械、劳力、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跨区域配置和优化组合,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逐步建成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农机化服务体系,实现农机服务产业化,服务机制市场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