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卫疾发[2005]38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
9月24日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连阴雨天气,局部地区持续降雨,部分地区出现大到暴雨。安康、渭南、西安、汉中、商洛、宝鸡等地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水灾害,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救灾防病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做好当前的救灾防病工作,保护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对救灾防病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部署,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密切关注灾情和传染病疫情,真正做到组织措施落实,技术措施到位,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按照《陕西省救灾防病预案》的要求,充分做好救灾防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受灾各市、县各地要组建救灾防病、医疗救治应急和预备队伍,并进行业务技术培训。要认真落实救灾防病所需的药械、消毒剂及相关物资的储备,重点储备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的漂白粉精片(或漂白粉精粉)和其它消、杀、灭药械。认真落实好实验室及现场快速监测、检验的设备、试剂和人员,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投入使用。
三、加强对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疫情分析与预测预报工作。
灾区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测,各级疾病控制机构都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主动搜索疫情,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重点抓好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及食品卫生工作。
保障饮水卫生是灾后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受灾各地、县要着重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协助有关部门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要积极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认真进行水质检验。要认真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工作人员对饮食单位、学校、灾民集体食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教育群众不喝生水,食物要煮熟煮透,饭前便后洗手,不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防止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物品污染的食物,防止病从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