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断改进招商引资的工作方式
强化招商引资的基础建设和前期工作。要以自治区招商引资主要职能部门为龙头,以盟市、旗县为纽带,以企业和相关招商单位为基础,建立规范和较为完备的招商项目储备体系和专家库。充分依托各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工业办)、国土资源等部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企业、科研设计单位、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优势,精心包装和推介项目。启动大项目招商工程,力争规划一批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一批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一批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注意依托现有核心企业、支柱企业按照关联、配套的要求引进相关企业,或依托优势资源和相关企业引进核心企业和支柱企业。努力完成这些超大项目的筛选、可行性论证、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工作,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要加强各级招商引资职能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场所、人员、经费和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发挥自治区对外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窗口、平台、咨询、服务、培训的作用。自治区招商引资网要尽快纳入自治区政府网,实现与盟市、旗县、开发区网站、网页以及国内各大著名网站链接,提高我区招商引资的现代化水平,实现信息共享。要严格招商引资的统计制度,跟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入区项目的后期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搭建一批从自治区到盟市的招商引资梯级平台。要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运作好政府参与投资的公用设施项目。要大力推动呼和浩特、包头、海拉尔等地区的会展业发展,加强硬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培植会展龙头企业。要继续办好草原文化节、昭君文化节、稀土节、旅游节、那达慕大会等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重大招商活动,精心组织,形成品牌,为国内外投资者创造更多考察、了解、合作的机会。研究创办服务我区、汇聚全国、面向俄蒙开放的招商平台。
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要紧紧盯住珠三角、长三角、港澳台、京津冀、东三省、俄蒙等重点区域,以及国内外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走出去”、“请进来”,突出抓好小分队、小团组、一对一和定点定项的专题项目洽谈,提倡举办专题产业招商活动。领导要带领基层、企业和专家亲自抓招商,抓好大项目落地工作,带动系列招商、成片招商。要继续参与和组织好“深圳高新技术交易会”、“北京高新技术博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和外省市举办的重点招商活动,积极扩大宣传和影响,吸引客商投资,拓展合作渠道。要进一步发展盟市、旗县与相邻地区对口支援、友好城市的协作关系,巩固和发展定向合作。
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引导国有企业以存量引增量,进行产权招商;引导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进行产业链招商;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利用占有的客户资源进行间接招商;引导落地的核心企业以商招商和二次招商;引导招商引资中介机构从事商业性招商活动;引导贸易企业以“贸易探路、投资跟进、工贸联动”的模式进行招商;引导驻外机构建立驻外平台,推行招商代理制,在重点地区开展跟踪式招商;引导开发区从自身特点出发,进行系列项目招商、产业集群招商、连锁招商、并购招商、孵化器招商、以核心企业为龙头的园中园成片招商,变筑巢引凤为招商筑巢,使开发区成为招大商、引大资的主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