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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5]46号)


本市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为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通知》(教体艺厅〔2005〕13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的精神,自2005年起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报送工作。现结合本市今年7月举办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培训班的要求,就做好200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数据报送工作实施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各区县应由教育局分管局长牵头,会同区县体育局、教育学院、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区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本区县学校数据上报、管理工作。各高校和其他有关学校应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的教学、体育、卫生、总务、信息统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实施学校数据上报、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数据报送任务完成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认真部署、积极落实数据报送工作。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数据报送工作的责任,把工作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确保报送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在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体育教师应认真地完成任教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记录与上报工作。对承担学校全体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的管理员,应合理计算其工作量,予以适当的课时补贴。
  三、有序运行规范操作确保数据报送工作高效优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要依照《2005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报送工作方案》(见附件)提出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报送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学校的经验,使本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报送工作得到顺利实施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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