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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
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通知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各生活垃圾收集车生产、销售单位:
  为落实市容环卫“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避免垃圾落地、控制臭气扩散、消除渗滤水滴漏、控制车辆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和噪音,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经技术经济论证,在防止渗滤水滴漏、控制作业过程噪音等技术指标合格的车型,将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各区县政府采购部门推荐。未经论证或论证不合格的生活垃圾收集车,从2006年起在本市限制应用并逐步淘汰。
  请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本区使用的生活垃圾收集车生产、销售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生产、销售单位报名参加技术经济论证活动。
  报名时间:2005年9月28日~2005年10月17日;
  每天9:00~17:00,假日除外。
  受理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
  受理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356号707室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马继申联系电话/传真:63298922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工作方案
  二、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申报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05年9月28日

  附件一:

关于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容环卫“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避免垃圾落地、控制臭气扩散、消除渗滤水滴漏、控制车辆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和噪音,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技术经济论证工作。通过技术论证向社会推荐一批性能稳定、可靠耐用、二次污染小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以提高环卫作业装备的质量。
  一、论证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者
  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和上海市生态经济学会市容环卫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选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性能稳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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