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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
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利用,使供应计划确定的各项政策和指标得以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市国土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和计划指标安排使用评价标准等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
     2.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
     3.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使用评价标准(试行)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以下简称《供应计划》),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实现土地供应计划的规范管理和执行,按照《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要注重发挥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市级指标2500公顷,由市国土局、市发改委负责安排使用;区县级指标4000公顷,按照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安排使用。
  三、市级指标由市国土局、市发改委会同市建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中央单位、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在北京地区2005年度在京建设项目和2005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跨区县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级指标安排使用方案。列入市级指标安排使用方案的项目用地,即列入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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