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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2005-2007)的通知

  2007年,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常规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针对侵权较重的果酒及食品行业,积极开展跨地区联合执法。加大对版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打击专利侵权与商标侵权的成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以案说法,扩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药品、采供血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
  2005年,对全省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当年认证率达到50%以上;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认证的追踪检查,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和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涉药单位的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手工采集、跨地区采集、超量频繁采集和冒名顶替采集血浆的现象。
  2006年,继续对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认证率达到80%以上;继续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认证的追踪检查;完成对全省80%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的GSP认证的追踪检查;积极推进药品市场“两网”建设,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10096行政村的农村药品监督网,建立起覆盖全省90%行政村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开展中药饮片、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
  2007年,对全省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率达到100%,完成对全省70%以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追踪检查,继续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工作,认证率达50%以上;巩固医疗器械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全省医疗器械注册;全省涉药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00%的药品经营企业基本实行微机化管理;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的执业检查,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农村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取缔违反规定自采自供血液的行为。
  (四)整治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
  2005年,重点查处寄卖行非法从事典当业务,严厉打击典当行收当赃物、抽逃资本的行为,基本做到典当行无收当赃物、抽逃资本现象发生;逐步推行旧货行业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率达30%以上,试点推行旧货鉴定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尝试推行汽车品牌销售登记备案制度;重新确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基本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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