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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三、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水平。统计工作专业性很强,统计工作者需要精通统计科学、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经济管理,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严谨求实、忠诚统计、不出假数。我省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统计人员缺少统计工作经验或缺乏系统的统计理论知识。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乡镇企业统计岗位职责,落实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力量,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统计理论的培训,提高运用统计信息和统计技术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统计部门要积极帮助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计划、规划,积极组织培训,力争用1-3年时间,完成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系统培训。
  四、突出重点,建立制度,理顺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管理应用渠道。乡镇企业统计工作量大面广,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行业统计的领导和管理责任,抓住重点环节,突出重要指标,用统计制度规范行业统计工作。根据为领导决策和社会服务的需要,省上确定乡镇企业个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增加值、实现利润、实交税金、劳动者报酬(工资总额)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出口产品交货值等9项统计指标为各级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的重点指标。与此对应的乡镇企业分行业统计指标,是评估、分析乡镇企业重点指标的基本依据,也是完善乡镇企业统计数据对外应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根据目前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实际,省统计局和省乡镇企业局决定,在保持现行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渠道、任务不变的同时,以上述重点指标和配套的评估、分析指标为框架,建立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管理、应用统计制度,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按季度将统计结果报送同级统计部门,经同级统计部门评估核定后报送上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对于乡镇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3项指标,省级实行下管一级。各市(区)未经省级审核评估,不得对外发布和使用。
  五、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应用水平。在确保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各级统计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乡镇企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深层次的分析,努力提供主题突出、分析深刻、前瞻性强、措施得力的分析研究成果。要积极利用统计信息媒体,加强对乡镇企业统计结果的反映。为推进乡镇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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