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调整和充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外网网站,加快本地区、本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还没有建成外网网站的部门,要在年内完成网站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加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全省政府专网的建设和应用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和管理。各地、各部门内网及专网节点建设和应用,以及向下延伸的系统建设和应用,由各地、各部门的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部门、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将在电子政务建设的不同阶段下发建设任务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定期地举行经验交流会,推广成熟应用软件。对于多部门共建共享的应用项目,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论证,进行必要试点,然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人员培训。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将组织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主管处(科、室)负责人和网络技术工作人员培训。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较熟练地掌握网络知识和技能。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检查督导,年内将组织一次对全省电子政务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开展专网网站和外网网站的评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附件:
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青海省政府公共信息网”(WWW.QHINFO.COM)由省政府办公厅创建于1999年。主要设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动态”、“青海政报”和“青海概况”等栏目,侧重于发布政府文件和信息。网站开通以来,对宣传政府方针政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对省直各厅局网站信息资源整合得不好等原因,目前网站存在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资料更新不及时,提供的网上服务少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政府互联网网站的作用,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拟对“青海省政府公共信息网”进行调整充实,将其建成青海省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网站名称为“中国青海”,域名以WWW.QH.GOV.CN为主,保留WWW.QHINFO.COM。
建设好“中国青海”门户网站,对进一步促进我省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接受公众监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青海”网站上的信息要体现政府的权威性、严肃性、全面性、可靠性,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1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05]2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中国青海”门户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中国青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及时公布我省重大决策、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权威信息,促进政务公开;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中国青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中国青海”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网站内容由省政府各部门、各州(地、市)政府(行署)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的积极性,构建以“中国青海”门户网站为枢纽,政府各部门、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网站为节点的政府网站体系,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