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05]11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1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5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国办秘函[2005]58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05]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继续建设和完善我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重点应用系统。推进以专网网站为主要方式的信息共享和网上办公,建设和完善一批以机关办公为主的应用系统;加强各地、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局域网建设及与省政府专网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2005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办公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1、建设专网网站。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务内网上进行各自专网网站建设,发布职能范围内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和业务资源,促进地区、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专网网站建设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专网网站建设任务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青政办秘[2005]16号)所要求的栏目和建设时限,年内完成建站工作。
2、建设公文交换系统。为充分利用政务专网平台,提高全省政府系统公文运转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电子公文共享,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建设公文交换系统。该系统于年内启动,本年度完成交换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实现省政府与州(地、市)政府(行署)以及与省直厅局非密级公文交换的功能。
3、继续做好信息采编、公文、值班、会议、督查等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由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年内完成信息采编与上报系统、公文交换系统、值班管理系统、会议管理系统和督查督办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开发等任务,下半年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试运行。
4、建设安全应用支撑平台。为保证信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建设全省安全应用支撑平台。本年度完成全省电子政务数字认证子系统的方案设计和规划等任务。电子政务数字认证子系统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地、各部门统一使用,不再另行规划和建设。
(二)加强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
1、内网建设。各地、各部门在年内建成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机关办公局域内网。所建内网要覆盖本地、本部门所有领导同志和主要处(科、室),并与省政府专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省政府专网平台相联。有条件的企业,也要加强企业机关办公局域网建设,并尽早实现与省政府专网的互联。
为确保省政府专网的安全,各地、各部门的机关局域内网应与因特网物理隔离,制定相关制度,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2、各地、各部门要在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效益的基础上,加快整合业务系统步伐。各部门纵向网络,要尽快实现与政府专网平台的对接。各地方也要加快本地网络平台的整合工作,形成与省政府专网网络标准相一致的政务网络平台。一是依托政府专网,整合信息资源,开展协同办公,实现条块整合,达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真正为领导决策、机关办公、企业和公众服务。二是在构建全省政府专网时,对已建的省级部门业务专网,除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外,均应停止扩大规模,并逐步整合到统一的政务专网平台上来;新建的系统应充分利用全省政府系统专网平台,防止重复建设和自成网络系统纵向向下延伸。
(三)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1、建设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政府互联网网站的作用,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对“青海省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调整充实,将其建设成为以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为主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名称为:“中国青海”,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规划和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附件)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在门户网站中对应栏目的内容提供或栏目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