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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针对国庆期间市民出行多、旅游活动多、人员流动大的特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相关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安全行车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公交营运线路的动态管理和出租车辆停车候客的现场管理,对一些交通集散点、旅游景点、商业繁华路段及公交站点,应派驻专门安全管理人员驻点负责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二是建立起安全干部为主的值班制度。根据节假日特点,实行24小时值班,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应落实相应的处置工作预案。三是市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各地区彩灯开放区域的实际情况,根据时间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拆除并按时恢复可能影响人流安全的道路交通隔离设施。要严格控制内环线以内道路及内环线以外主要交通干道的道路临时占掘路施工,落实专人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和巡视检查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化“五进”各项工作
  (一)各车辆单位,尤其是节日期间承担接待、会展等用车业务的各公交、出租、租赁等专业运输单位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专题教育和治安防范专题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技能,增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治安防范意识。
  (二)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部交管局《关于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本市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一是在节前迅速将交警总队下发的交通安全宣传画和影视专题片,发放至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违法处理、事故审理、路政管理等“窗口”和辖区内各客运站、机动车驾驶人培训部、机动车检测站等部门进行张贴或制成展板宣传,并按要求播放影视专题片。同时,要督促、检查上述单位的落实情况;二是在节前组织民警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与新下发的宣传画,分发到辖区各车辆单位、农村、社区、村镇和学校。组织客运企业的驾驶人和从业人员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挂图和影视专题片,并通过客运广播、车载电视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对候车、乘车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三是按照公安部《关于在城乡道路上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一路平安”为主题,组织部署在城乡道路、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沿线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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