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
(川办函[2005]161号 2005年7月29日)
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部分群众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现象依然存在,人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情况比较严重。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我省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受传统生育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01年至2004年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维持在116左右,远远高于103—107的正常范围,全省181个县(市、区)有27个县(市、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20,最高的达到147。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不仅严重损害了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会造成婚姻挤压、性别透支和人口结构失衡等严重社会问题,给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影响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影响民族的繁荣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确保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力争经过三、五年的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工作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舆论、宣传教育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基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要与“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男到女家落户”、“女儿也能养老”、“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社会新风尚,宣传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母婴保健等规定,宣传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关爱女孩及其各项优惠政策和“女子成才”、“巾帼建功”等先进模范和典型,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引产等,从法律上、政策上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反对性别歧视,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婴和女孩,使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