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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作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
作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环发[2005]178号)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三秋”大忙时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等六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环办[2005]52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陕政发[2003]10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现将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切实搞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秋季作物秸秆量大,焚烧烟雾多,危害比夏季更为严重。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对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交通安全,改善农村大气环境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局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有效地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突出重点,从秸秆品种分类来讲,关中玉米秸秆是重点,陕南水稻秸秆是重点;从秸秆分布范围讲,根据省政府规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延安机场、榆林机场和汉中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西宝、西潼、西铜、铜黄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全省大中城市郊区和县(区)政府所在城镇区域内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重点区。各市要以此确定各自重点,以重点区带动和辐射全省,切实有效的搞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二、落实责任,共同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涉及面广,联系部门多。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等六部局再次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环办[2005]52号)。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按照六部局文件的要求,分工合作,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共同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尤其是农业、农机部门要抓住秸秆收割、耕作环节及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交通、民航部门要督促检查交通干线、机场周边地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财政部门要增加投入,扶持和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总之,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促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监督,切实加强重点禁烧区的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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