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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纲要》的通知

  29、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工程。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对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少生快富”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融入小康村和小康家庭建设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政策、有项目、有措施、有考评。优先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安排扶贫项目,贫困独女户“少生快富”帮扶率达到80%,帮扶户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
  30、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体系。规范部门政策制定程序,确保政府各部门间人口政策的协调统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城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险等政策措施时,要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照顾。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优先优惠政策比率达到90%以上。
  八、坚持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
  31、基本要求。党政两个“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公共管理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32、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坚持常抓不懈,形成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3、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依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会商人口计生工作。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能够统筹考虑,相互协调。善于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将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物质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创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
  34、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在本系统内部制定下发履行职责分工的意见和措施,完善工作督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党委政府同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系统内部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兑现制度。
  35、建立流动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B超等监测胎儿性别设备、技术和流引产药物的管理,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安、工商、城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抓住办证、租房、节育措施落实和医疗保健等关键环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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