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查经费的安排和使用
按照国务院规定,此次农业普查经费除中央财政负担一部分外,其余由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农业普查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广大基层干部及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凡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各级农业普查机构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取得的各项资料,由各级普查机构负责管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
附件:山东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
山东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陈延明(副省长)
副组长:高洪波(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杜昌祚(省统计局局长)
杨玉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雪珍(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泽厚(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黄泽存(省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
乔尚奎(省政府调研室副主任)
张洪军(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光华(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家利(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献增(省公安厅副厅长)
宋晓兵(省民政厅副厅长)
初晓燕(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李伯平(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庆坤(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承新(省水利厅副厅长)
于富华(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务锋(省工商局副局长)
于钦彦(省广电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