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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失效]

  二、申请程序
  (一)各校项目的申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
  (二)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负责对学校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议。
  (三)专家评议时如有需要将对部分项目进行考察并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
  (四)市教委根据专家意见,审定并批准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在教改立项实施期间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
  三、申请要求
  (一)各校要按市教委和本办法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要求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和《2005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要求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二)《申请项目汇总表》须用Excel格式制作并将电子版用E-MAIL方式发往电子邮箱yun_122@yahoo.com.cn(表格电子版可从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页上下载:http://gjc.bjedu.gov.cn)。
  (三)立项申请工作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文桂 杜建芸
  联系电话:66034249 66077261

  附件2:

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情况



┌─┬────┬──────────────────────────┐
│项│名 称  │                          │
│目├────┼──────────────────────────┤
│ │申请金额│                          │
├─┼────┼────┬───┬──┬──────┬───────┤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
│ │专业技术│    │ 行政 │    │ 所从事专业 │    │
│ │ 职务 │    │ 职务 │    │       │    │
│ ├────┼────┴───┴────┴───────┴────┤
│ │  主  │                          │
│项│  要  │                          │
│ │  教  │                          │
│ │  学  │                          │
│目│  工  │                          │
│ │  作  │                          │
│ │  简  │                          │
│负│  历  │                          │
│ ├────┼──────────────────────────┤
│ │  主  │                          │
│责│  要  │                          │
│ │  教  │                          │
│ │  育  │                          │
│人│  教  │                          │
│ │  学  │                          │
│ │  研  │                          │
│ │  究  │                          │
│ │  领  │                          │
│ │  域  │                          │
│ │  及  │                          │
│ │  成  │                          │
│ │  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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