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程序
(一)各校项目的申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
(二)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负责对学校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议。
(三)专家评议时如有需要将对部分项目进行考察并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
(四)市教委根据专家意见,审定并批准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在教改立项实施期间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
三、申请要求
(一)各校要按市教委和本办法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要求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和《2005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要求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二)《申请项目汇总表》须用Excel格式制作并将电子版用E-MAIL方式发往电子邮箱yun_122@yahoo.com.cn(表格电子版可从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页上下载:http://gjc.bjedu.gov.cn)。
(三)立项申请工作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文桂 杜建芸
联系电话:66034249 66077261
附件2:
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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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名 称 │ │
│目├────┼──────────────────────────┤
│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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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
│ │专业技术│ │ 行政 │ │ 所从事专业 │ │
│ │ 职务 │ │ 职务 │ │ │ │
│ ├────┼────┴───┴────┴───────┴────┤
│ │ 主 │ │
│项│ 要 │ │
│ │ 教 │ │
│ │ 学 │ │
│目│ 工 │ │
│ │ 作 │ │
│ │ 简 │ │
│负│ 历 │ │
│ ├────┼──────────────────────────┤
│ │ 主 │ │
│责│ 要 │ │
│ │ 教 │ │
│ │ 育 │ │
│人│ 教 │ │
│ │ 学 │ │
│ │ 研 │ │
│ │ 究 │ │
│ │ 领 │ │
│ │ 域 │ │
│ │ 及 │ │
│ │ 成 │ │
│ │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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