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泥需求的预测,2010年全省水泥需求量约3800万吨,水泥总产量约3500万吨,不足部分通过省外调入平衡。2010年前每年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300-400万吨,每年淘汰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200-300万吨。通过发展和调整,到2010年全省新型干法水泥产量达2500万吨,占全省水泥总产量的70%左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同时积极扶持发展2-3家年产达500万吨以上规模的骨干水泥企业,提升我省水泥工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2.规模和技术进步目标。新建扩建水泥项目必须是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新型干法水泥单机生产规模应在日产2500吨及以上熟料,鼓励在有资源、交通运输条件具备的地方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再建设(包括改扩建)日产2000吨熟料以下的生产线。新建扩建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吨水泥电耗小于100度,熟料热耗小于3094千焦/公斤,实物劳动生产率达到4000吨/人·年以上。2010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40%以上。
3.环境保护标准。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达到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保障和合理利用原则。今后,凡是新建日产2500吨熟料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靠的资源保障,石灰石和硅质原料矿山服务年限不低于20年。新建项目必须有自备矿山,并做好开采规划设计,防止采富弃贫、浪费资源。核准项目时矿山地质工作必须达到详查深度,允许在拟建项目厂址周围合理半径内多个矿山集中向同一项目供矿,但合计储量必须达到合理服务年限要求。
2.坚持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原则。新建项目必须体现科技进步,要把先进可靠的工艺和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过程,避免一味追求节省投资和降低成本,搞低水平建设。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投产后要加强监测,避免超标排放。对环保不达标的现有水泥企业,要限期整治,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关停。
3.坚持上大挤小和扶优扶强原则。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联合兼并和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培育发展水泥生产大型骨干企业。对列入拟培育扶持的水泥龙头骨干企业,在项目核准、资源保障、土地供应、信贷规模、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坚持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新建项目布局应综合考虑市场、资源、交通运输、城市规划等因素,做到布局合理、科学。风景名胜区、沿海中心城市的城市规划区,今后一律不得建设熟料生产线或水泥粉磨站。项目布局上要相对集中,优先考虑在石灰石资源丰富,交通运输条件好的地区建设,形成几个大型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对于石灰石资源丰富,近中期交通运输条件不具备的地区,要切实做好石灰石资源的保护工作,确保我省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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