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改委、省经贸委
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文[2005]3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八月七日
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发改委、省经贸委 2005年7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若干意见(试行)》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防止水泥行业盲目投资加快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项目清理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省水泥工业发展迅速,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但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至2004年底,全省有水泥企业291家,熟料产能2940万吨(水泥产能3528万吨)。其中立窑产能2297万吨,占78.1%;新型干法产能539万吨,仅占18.3%,远低于全国平均35%的水平。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产量2245.34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523.6万吨,仅占23.3%,低于全国平均32.5%的水平。目前我省水泥工业存在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产能过剩;立窑比例大,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低,技术落后,能耗物耗大,产品结构不合理;在建拟建项目多,石灰石矿山资源利用不尽合理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水泥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我省周边地区水泥工业调整和发展步伐的加快,我省必须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努力提高水泥工业市场竞争力。
二、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上大挤小;积极发展技术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加快淘汰工艺落后的水泥生产线,迅速提高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不断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实现水泥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实现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