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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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主要标准 │项目│ 项目标准 │ 奖、惩计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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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设置│违反户外广告│ 1 │未获得登记证或登记证已失效擅│每发现一项(次)计惩戒分值5分 │
│ (一) │设置的禁止性│ │自设置户外广告 │ │
│ │ 规定 ├──┼──────────────┤ │
│ │ │ 2 │擅自改变核准的户外广告的设置│ │
│ │ │ │地点、规格、时限、形式 │ │
│ │ ├──┼──────────────┤ │
│ │ │ 3 │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不│ │
│ │ │ │符合技术规范 │ │
│ │ ├──┼──────────────┤ │
│ │ │ 4 │户外广告陈旧、破损未及时修缮│ │
│ │ ├──┼──────────────┤ │
│ │ │ 5 │设置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延申请或│ │
│ │ │ │自行拆除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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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布│违反广告法规│ 6 │户外广告设施闲置超过15日未发│每发现一项(次)计惩戒分值5分 │
│ (二) │有关广告内容│ │布公益广告的 │ │
│ │的禁止性或强├──┼──────────────┤ │
│ │ 制性规定 │ 7 │擅自发布未经审核户外广告内容│ │
│ │ │ │的 │ │
│ │ ├──┼──────────────┤ │
│ │ │ 8 │擅自改变核准的户外广告内容的│ │
│ │ ├──┼──────────────┤ │
│ │ │ 9 │未依法标注企业字号、登记证号│ │
│ │ │ │、有效期等三项内容或不全的 │ │
│ │ ├──┼──────────────┤ │
│ │ │ 10 │代理发布户外广告,不主动审查│ │
│ │ │ │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广告内容是│ │
│ │ │ │否合法、设计与制作单位是否具│ │
│ │ │ │备相应资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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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违反广告法规│ 11 │因不规范设置、发布户外广告,│每发现一项(次)计惩戒分值5分 │
│情况(三│被立案查处的│ │未按照责令改正通知在限期内完│ │
│ ) │ 情况 │ │成整改的 │ │
│ │ ├──┼──────────────┼───────────────┤
│ │ │ 12 │因实施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被│每发现一项(次)计惩戒分值10分│
│ │ │ │立案查处的 │;但能主动查纠并配合查清事实的│
│ │ │ │ │,视情减半计分 │
│ │ ├──┼──────────────┼───────────────┤
│ │ │ 13 │不按规定时限接受监督检查、逃│每发现一项(次)计惩戒分值5分 │
│ │ │ │避或拒绝检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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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按照广告法规│ 14 │按照规定,每季度将发布公益广│每备案一次,计奖励分值2.5分 │
│公益广告│规定,参与公│ │告的情况送交备案的 │ │
│ (四) │益广告活动情├──┼──────────────┼───────────────┤
│ │ 况 │ 15 │公益广告量达到商业广告量一定│以年计,达到5%的,计奖励分值5│
│ │ │ │比重,有突出贡献的 │分;达到10%以上的,计奖励分值│
│ │ │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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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 │公益广告作品获得国家、省、市│每件作品依国家、省、市级别分别│
│ │ │ │有关部门评优评等荣誉的 │计奖励分值10、5、3分(非公益广│
│ │ │ │ │告获奖也比照此项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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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突发│配合防御台风│ 17 │建立防风抗险预案制度,确定组│未建立预案制度,计惩戒分值5分 │
│事件处理│等突发事件处│ │织、抗险力量的 │;经责令整改仍不按期建立的,计│
│ (五) │ 理情况 │ │ │惩戒分值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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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8 │在台风来袭前,按照预案方案落│预案实施期间或台风解除后3日内 │
│ │ │ │实各项措施;台风过后及时修缮│未修缮的,每发现一项(次)不落│
│ │ │ │的 │实计惩戒分值5分。每次抗灾落实 │
│ │ │ │ │预案无发现问题的,计奖励分值5 │
│ │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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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范│根据国家相关│ 19 │配备与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广│无配备广审员的计惩戒分值5分; │
│管理情况│规定实施规范│ │告审查员 │广审员落实审查和建档制度的计奖│
│ (六) │ 管理 │ │ │励分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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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 │建立广告的承接登记、复审和业│未建立制度,计惩戒分值10分;建│
│ │ │ │务档案制度;广告业务档案保存│立制度但未落实的,每发现一次计│
│ │ │ │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惩戒分值2.5分 │
│ │ ├──┼──────────────┼───────────────┤
│ │ │ 21 │合理利用业务档案,及时报送相│缺报半年、年报计惩戒分值10分,│
│ │ │ │关统计数据的 │其它每缺报一次计2分;迟报的减 │
│ │ │ │ │半计分。各次均按时按质完成报送│
│ │ │ │ │的计奖励分值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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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2 │如实呈报各类材料,无弄虚作假│未如实呈报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
│ │ │ │行为 │,每发现一项(次),计惩戒分值│
│ │ │ │ │10分;经办广审员计惩戒分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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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本考核标准主要设计适用于户外广告经营活动,其他广告经营活动(如印刷品广告、广告策│
│ │划等)参照最类似的项目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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