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区、县(市)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安排学前教育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逐年增长。要积极筹措经费,扶持城乡结合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
(四)加快示范幼儿园建设。实行分级多元办园体制。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连锁办、村村联办、社会力量举办农村规范幼儿园。力争到2007年,80%乡镇建有1所达到市示范幼儿园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实现幼儿园“零无证”;2010年前,90%乡镇有1所达到市示范幼儿园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农村规范幼儿园达到80%以上,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统筹发展。
(五)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在全市开展乡镇学前教育达标验收活动,不断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从2005年起,在全市开展每年1次的乡镇学前教育达标验收工作。力争到2007年全市有70%乡镇成为学前教育达标乡镇;2010年全市乡镇全部达标。
五、加大力度,教育帮扶,提高欠发达农村教育水平
(一)落实资金帮扶。对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欠发达农村基础教育资金帮扶时间延长至2008年。2006年至2008年,市本级和老城区继续每年筹措600万元专项经费(在市区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主要用于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危房改造、食宿改造、改水改厕工程及学前教育发展等。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安排专项配套经费。2006年至2008年,市本级每年筹措10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和全市农村中小学师资培训工程。市本级教育经费中已安排的初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新课程改革专项经费要向农村基础教育倾斜。
(二)加强师资帮扶。对口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互派学校的干部和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志愿者)进行支教和培训,以促进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学校的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行百名特级教师支教活动,建立城乡百校教师对口交流机制,每年组织50所城区学校和建德、桐庐、淳安、临安四县(市)50所薄弱学校进行对口交流。
(三)实施招生和设备帮扶。市区职业学校通过连锁办学或招收部分职高学生,为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同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帮助部分毕业生就业。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面向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招收适量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学校免收学费,并给予特困学生生活补助,帮助其完成学业。市区学校要继续把更新下来的有使用价值教育设备无偿捐赠给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欠发达农村学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