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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各区、县(市)优质中小学校要围绕素质教育向结对农村学校传授先进的学校管理和现代教育理念,城乡结对学校每年互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开展交流学习,每年互派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对方学校开展支教和挂职锻炼,帮助农村学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区、县(市)优质中小学校知名教师、知名校长、省市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采取优质中小学校与农村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优秀教师送教活动、优质中小学校与结对农村学校教师开展联合备课和切合农村实际的教科研活动以及加强校本培训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
  (三)资源共享,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各区、县(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方式,力争2007年年底,各乡镇中心小学都有计算机教室,开设信息技术课,建有多媒体教室;农村小学都有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基本完成“校校通”工程,实现全市教育资源共享。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优质中小学校计算机、投影仪等电教设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帮助农村学校开发实用教学软件。
  (四)加强指导,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区域内结对工作的规划和指导,2005-2008年,全市城乡中小学结对互助受益面小学达到90%,初中达到95%,高中达到10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鼓励优质中小学校教师到农村支教。对在结对农村学校支教且取得成效的杭州市老城区的中小学教师,其支教经历在申报评定中学高级职称或小学的中学高级职称时予以认可。加强对结对学校互助情况的考核,定期进行总结表彰,不断推动全市城乡结对互助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全面组织,加强督查,开展乡镇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区、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05〕39号)精神,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员编制和专兼职学前教育管理干部或辅导员,进一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形成以教育教学辅导网片管理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业务管理体制。
  (二)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十一五”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调整农村幼儿园布局,同步规划、建设城镇撤村建居小区配套幼儿园,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农村幼儿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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