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切实搞好电力供应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一方面搞好协调服务,鼓励供电企业充分发挥现有机组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对拟于下半年建成投入运行的180万千瓦机组加大跟踪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安装、施工、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新机组按时投入运行,有效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此外,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早日核准我省上报的发电机组项目。电力供应还要在科学调度上下功夫,在保证居民用电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工业企业的拉闸限电,尤其要确保规模大、效益好的重点企业用电供应。
上述工作由靳善忠副省长、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落实
第五,按照国务院有关精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既定部署,加大对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安全的整治力度。2005年下半年及2006年要组织实施整合煤炭资源、维护市场秩序、搞好安全生产的“三大战役”。1、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坚决关闭非法违法煤矿。按照国务院最近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无证非法违法开采、非法制造买卖炸药的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关闭无开采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小煤矿。2、整合煤炭资源,在主要产煤县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矿井。2005年下半年,省、市、县层层动员部署,制订及上报整合、关闭方案,2006年全面实施,年底检查、验收、考核、奖惩。整合小煤矿以市场经济手段为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3、扶持发展一批大型煤炭企业,新上一批煤电一体以及煤化工等大项目,以提升我省煤炭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效益。
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县、乡两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煤炭生产和安全监察部门都要认真负起监管责任,对所管辖范围出现无证非法开采的煤矿以及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的,对相关人员都要追究相应的“失职”和“渎职”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和个体矿主,依法严处重罚。所有这些,都要研究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
上述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靳善忠副省长、梁滨副省长负责,省国土厅、省公安厅、省煤炭局、省安监局落实
第六,着眼于提高人民生产生活质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立足于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从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工作。今年下半年要抓紧研究制定“蓝天碧水”工程和造林绿化计划,并出台组织实施;要研究制定垃圾、污水处理、大气监测等环保领域向外资、民资开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加快环保事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强化环保的科学监测;力争通过方方面面政策、措施的落实,使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十一五”期间有突破性的大发展。
上述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省林业厅、省环保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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