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制定上海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意见,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管理。完成对上海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工作。制定并颁发《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试行)》,组织编写各科指导纲要,开展特殊教育学校课改试点的研究。
5、加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实验,促进学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制订《上海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工作。
6、认真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完成本市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总结内地西藏班举办20周年的经验,举办成果展示活动,编制成果画册与论文集。评选和表彰本市普教系统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开展对新疆200名教师的培训工作和对云南的支教工作。
7、全面推进中小学二期课改。完成2005年秋季中小学试验教材、推广用的试验教材和二期课改成套教材的审查工作,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二、六年级教学装备标准的编制工作,做好小学二年级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施行新课程新教材的工作。
8、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完成对本市144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梳理和重新登记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制订《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审批的若干意见》,规范对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制定《上海市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及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原则,深化本市公立转制学校改革。
9、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基础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管理通”一期工程建设。完成上海教育资源库二期建设项目。举办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和现场交流会。
三、加快改革步伐,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0、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继续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校园建设。推进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上海水产大学临港新校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的建设工作,做好上海理工、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等高校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松江大学园区资源共享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实施。
11、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实施。建设上海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国家级和市级示范中心。
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研究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文要求等有关标准。对单考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做好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召开上海市第八届教育科研奖颁奖大会。全面总结上海“十五”期间教育科研工作的成绩,促进教育科研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