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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下半年
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5]91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更好地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今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全面回顾总结“十五”上海教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规划“十一五”上海教育发展新格局,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发展纲要(讨论稿)》。下半年在完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向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政府其他部门和各区县征求意见,年底完成定稿工作。
  二、统筹规划,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
  1、积极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为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本市幼儿园达标率,下半年加大“园园通”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程度。
  继续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认真做好国家哲学社会“十五”重点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的总结及应用推广工作,推进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与指导工作。制订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装备标准。
  2、全面完成“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年内全面完成本市“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认真做好193所重点建设初中的经验总结工作,汇编成果展示集;召开上海市“加强初中建设工程”总结表彰会,对出色完成“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的区县、学校和优秀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完成对区县“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督导验收和回访工作,促进初中教育持续发展。
  3、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改革实验。按照教育部部署,认真开展素质教育调研工作,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并报送教育部。总结素质教育实验校开展教育改革实验的成功经验,加强素质教育实验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建立学校开展素质教育项目实验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小学和初中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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