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任组长,市质监局局长吴初任副组长,18个区县人民政府主管区县长及市开发区、保税区主管领导参加。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副局长马伯禄担任。
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协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全市食品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督导各区县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对各区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的年度考核。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整顿的内容、重点和范围
(一)整顿的内容。着力整顿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不具备基本质量保证条件、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偷工减料影响健康安全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二)整顿的重点。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确定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大港区太平镇巧克力、静海县酱腌菜、蓟县罐头等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食品和《天津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津质技监局质监〔2005〕293号)确定的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整顿。
(三)整顿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
五、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普查建档、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和巩固提高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9月30日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活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一是成立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会议;三是制定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四是区县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同时,还应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