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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
拟定的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18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摸清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建立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2005年基本完成小麦粉、肉制品等15类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200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糖果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全面提升;2007年底,全市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培育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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