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
(皖办发[2005]17号 2005年7月22日)
今年5月以来,全省广泛开展市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群众欢迎。为巩固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成效,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
信访条例》为主线,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为着力点,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人不出去,事要解决”,努力推进信访工作不断进步,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以上党政工作部门,普遍建立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解决有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真正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职责和主要环节
(一)接待来访领导干部及其工作职责
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参加领导干部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以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和解决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所有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要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上一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除接待正常来访外,主要解决下一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已经受理但没有解决或没有解决好的信访事项,以及单独由一个地区或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每位接访的领导干部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问题的处理,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
(二)接待来访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