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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结合“861”行动计划中确定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有选择地将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畜禽、蜂产品、水产品、蚕丝、中药材等作为出口基地的重点品种加以扶持,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引种、试种,推广国外的高效农产品,加速我省农产品品种的改良;加强对出口基地的注册工作,建立农产品出口质量可追溯体系,使更多的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六)以出口企业为突破口,推进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按照每类出口产品至少重点扶持1家产业化创汇龙头企业的要求,选择创汇前景好、生产加工规模大、质量管理有基础的一批农产品出口创汇企业作为重点,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规模档次,创建主导品牌,增强其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通过规范认证和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推广“公司+协会+基地”的农产品出口模式,积极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优势区域内建立自己的种植、养殖基地。加大出口创汇农产品品牌管理力度,对具有出口创汇优势和我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加强原产地域保护的同时,按照国际惯例优先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步伐,规范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培育名优品牌,实现国际贸易互认,增强产品及其企业的出口创汇市场竞争力。
  建立农产品出口企业与银行间的合作机制。对出口型龙头企业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加大授信额度,解决农产品季节性收购资金短缺等困难;积极鼓励兴办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制定和落实有关奖励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补贴,利用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中部外贸发展基金、进出口配额等方面政策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七)以批发市场为抓手,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
  坚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一齐抓,建好有形市场,用活无形市场。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培育5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市场进货、储运、安全检验监测、分销、信息收集和发布等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规格等级、计量、包装标识等标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通过标准化、连锁化,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规范化。在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市场准入试点,并逐步扩大到超市、专卖店,确保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达标率在95%以上。将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与网上交易、会展经济、合同销售、代理、连锁、配送等营销方式相结合,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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