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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为重点,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以优质、特色、生态农产品为主体的,包括种苗(种畜)、栽培(养殖)、分级、包装、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具体内容附后)。采取建立一个示范区,完善一类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做法,确保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加强农业标准服务体系建设,收集、整理、研究农产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建立与本省出口产品有关的国内外标准信息数据库查询服务系统,使企业及时掌握和了解出口产品有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采取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
  (三)以扩大农产品出口为目标,推进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
  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监管、疫情疫病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三大体系。建立无规定疫病区,加强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切实把好国际市场禁用和限量使用的农药、除草剂、生长激素类等监管关口,加强对加工环节、检测手段、产品信息和贸易信息等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进行人员培训、技术改造,不断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农产品的新要求,增强竞争力,扩大出口。
  (四)以分段监管为原则,推进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合理布局、避免重复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加快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质监、农业、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密切协作,加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农业投入品、农药残留和农业环境质量的检测、监督,逐步建立以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为龙头,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为骨干,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市场检测室(点)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抓好50个出口示范基地、10个出口创汇龙头企业和5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自律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做到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职能完善、管理规范,满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
  (五)以主导农产品、出口农产品为基点,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
  以主导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为基点,规划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0个(其中国家级40个),扶持50个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要把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与农产品商品基地、养殖基地、商品林基地、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其他农业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公司+基地”、“公司+中介组织+客户”等多种途径,将产品质量和标准与农户连接起来,贯穿于产、加、销全过程,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主要基地名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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