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使用的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后,到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四、各区县劳务市场职责
1、确认总包企业项目预计用工数,收取总包企业缴纳的综合保险预缴费。必须做好当日收取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台帐登记;当日将企业缴纳的综合保险预缴支票解到银行卡号内;及时将企业提供的外来劳务人员信息输入该工程综合保险电脑系统中。
2、见证总包企业关于遵守工程分包及合同备案相关法规、要求的书面承诺。
3、见证劳务供需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4、办理专业施工分包、劳务施工分包合同备案。
5、对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专户的银行帐号进行备案。
6、依据备案合同督促所有企业设立从业人员工资专户和办妥用工人员实名制工资卡,并确定从业人员工资专户内的预留数达到劳务合同总价款的10%。
7、依据备案合同对企业开展经常性的经营行为测评和规范用工测评,并将测评情况登记在企业《诚信手册》中。
8、对劳务用工合同备案的外来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证书。
五、建筑业管理部门职责
依据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文规定:
1、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核定总包企业中标工程通知书上的预计用工数。
2、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负责在受理工程报监时查验总包企业预缴综合保险凭据,在日常工作中检查企业缴纳综合保险执行情况,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查验有关合同备案情况和综合保险缴纳情况。(由分包、劳务市场出具缴纳综合保险证明)
3、本市建设工程建筑业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的具体协调管理工作。
4、本市各级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劳务用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分包、劳务市场管理工作。
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备案工作流程图(略)
附件二:缴纳综合保险证明
附件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