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源头管理,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守法经营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主要农产品的主产区、集散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区内主要鲜活农产品的种类和流向以及长期从事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业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业务和信誉档案。要加强对农户、车主和装载配货单位以及承运驾驶人员的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杜绝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行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合理装载和运输业户守法经营。
(七)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鲜活农产品顺畅流通
结合当地实际,依托区位和交通优势,围绕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培育和发展规模化、大型化的鲜活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确保食品卫生质量、符合环保要求的安全快速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为依托,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及时、快速的为农民提供供需信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农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进行合理指导,保证产品适销对路。
(八)引导和培育规模化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
利用中介组织积极开拓市场,促进营销,并为农户提供技术、品种、供需信息服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产地批发市场的鲜活农产品源头卫生检疫和有害物残留检测,杜绝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进入绿色通道。加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监管,构建合理的流通市场机制和结构,对鲜活农产品营销企业和营销户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为鲜活农产品流通创造健康的流通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搞好我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交通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纠风办联合成立“陕西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保障机制,负责本辖区“绿色通道”建设的落实、保障工作。
(二)实施安排
我省建立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即行实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配合全国“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涉及我省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确保2005年底前,建成并启动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公路网络,完善我省果品运输公路网络。
(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