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精神,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确保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施退耕还林,是加强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退耕还林六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省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一大“亮点”。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退耕区林草植被显著增加、局地生态状况初步改善,钱粮补助政策的落实到位不仅使广大退耕户直接受益和增收,也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退耕还林工作的深入和钱粮补助政策的陆续兑现到期,一些地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缺乏保障、后续产业没有形成、农村替代能源没有同步建设等问题,已经成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和核心,成为摆在退耕区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对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着力解决好退耕户长远生计问题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把退耕还林工作与保障粮食安全、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科学规划、完善政策、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巩固成果、稳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在继续稳步推进重点区域退耕还林的同时,近期要把工作重点转到认真搞好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封山禁牧舍饲等“五个结合”配套保障措施上来,下功夫解决好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长远生计问题,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