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把逐步理顺分配关系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课题。要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与“缩小收入差距”的关系,在积极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改革工资制度、调整税收制度等调控措施,增大在“三农”、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益文化、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支出比例,把有限的财力向社会事业倾斜,向贫困落后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切实解决好城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城乡群众的生活质量,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由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办理)。
(五)要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条件。我省文化、卫生、基础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比较缓慢。要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重点抓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切实把改善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作为市、县政府重点工作来抓;大力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推进以县(乡)文化馆(站)为重点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镇要积极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要巩固三级医疗卫生网络、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不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办理)。
(六)要把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内容。我省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涉法涉诉等上访案件比较多,应及时妥善处理,尽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把解决矛盾纠纷纳入法制化轨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由省综治办、省信访局办理)。
二、省政协常委提出的具体建议
(一)有关县域经济发展问题。省、市政府应重视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在项目安排上进一步对县域倾斜,提升贫困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水平。黄龙县森林茂密,被称为“陕西一叶肺”,建议对黄龙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黄龙县与黄龙山林业局“林政合一”,或设置黄龙特区(由省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二)有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问题。要关注农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特别是部分农民的宗教信仰及宗教情结。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重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中坚作用(由省宗教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办理)。
(三)有关缩小城乡差距问题。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从战略主导产业、区域优势产业、地方特色产品三个层次上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劳务经济。要抓好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加快小城镇建设,特别要突出重点,择优培育片区中心镇。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机制,要适应新形势,加大乡(镇)和行政村的撤并力度,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由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