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协常委
对构建和谐陕西所提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66号)
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议于2005年7月12日至14日在西安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构建和谐陕西建言献策。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会上通报了构建和谐陕西的情况。会上,省政协常委们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理论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省政协常委们就构建和谐陕西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
附件:办理省政协常委意见、建议任务分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十七日
办理省政协常委意见、建议任务分解
一、省政协常委提出的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把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物质基础。陕西是欠发达省份,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发展的活力,才能为构建和谐陕西奠定坚实的基础(由省政府研究室商省发改委办理)。
(二)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调控目标。我省就业压力大,解决就业矛盾的任务相当繁重。我们要坚持把培育经济增长点同拓展社会就业面有机结合起来,既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来扩大就业,又通过扩大就业来促进经济发展。既要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培育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又要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指导和培训,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特别要重视大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鼓励和帮助各类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再就业(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办理)。
(三)要把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