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审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资产及财务状况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110号)
省审计厅:
为了准确掌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的资产状况、资金使用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高效率,省政府决定,由你厅对省政府驻外办事处2001-2005年7月31日的资产及财务等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办事处及所属企业的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审计方式
现场就地审计。
三、审计内容
(一)对办事处国有资产的构成、数量、损益等进行审查、核对、评估。
(二)审查办事处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审查办事处经营性资产的租赁、公益性资产的占用、经营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核实办事处的债权债务及形成情况。
(五)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政策和制度,以及建立健全内部资产及财务控制制度的情况。
(六)重大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程序,重大资金的使用是否合乎规范,重大资产的处置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