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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卫生职业
技术学院更名为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赣府字[2005]36号 2005年7月13日)


省教育厅:
  赣教计字〔2005〕97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江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望你厅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学校要强化自身管理,按照学校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步伐,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学校建设成一所高质量的高等职业学校,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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