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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
河南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5]5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200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豫政[2005]15号),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结合当前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现将200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在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监管的基础上,今年食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突出源头治理,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屡禁不止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省的食品信誉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1.18个省辖市的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郑州、开封、洛阳3个城市水产品无氯霉素污染平均合格率达到99%以上;
  3.18个省辖市的城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4.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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