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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

  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与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贫开发统揽贫困地区农村工作全局,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收入为目标,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坚持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以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化扶贫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两翼,认真搞好重点村建设、移民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工作,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开发式扶贫,坚持综合开发、全面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从现在起到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的任务是:用5年多时间,全面完成7574个重点村的建设任务,搬迁贫困人口88万人,基本解决232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实现594万贫困人口脱贫,确保《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措施
  (一)坚持整村推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的原则,落实各方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建设水平。
  重点村建设规划瞄准贫困群体,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优先安排建设最贫困的村,到户项目向贫困农户、贫困人口倾斜。
  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加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村容村貌的改善。落实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促进贫困村经济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大重点村建设投入力度。除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外,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把涉及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各类扶持资金捆绑起来,集中使用,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二)严格政策标准,稳步推进移民扶贫,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户生存条件。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有土安置的原则,坚持开发式移民的方针,切实改变特困人口的生存条件。
  扶贫移民搬迁的对象必须是生存条件恶劣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村组和贫困户。对移民新村进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户建为主,量力而行,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各级政府帮助移民户解决宅基地审批、土地调整、户口迁移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移民新村“五到村”(水利部门引水到村,电力部门送电到村,发改委、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到村,邮电部门负责邮递、电话到村,广电部门负责广播电视到村)政策,确保移民新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落实。扶贫移民搬迁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结合,与退耕还林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与农业综合开发结合,增强移民搬迁的效果,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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