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穗府[2005]35号)


  《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是确定新塘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新塘镇发展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二、《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新塘镇行政范围。
  三、人口及用地规模规划控制:镇域规划总人口近期(2010年)为41万人,远期(2020年)为55万人;镇域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近期(2010年)为402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为52平方公里。
  四、建设发展性质和定位:广州东部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产业加工制造基地、现代生产服务中心和区域物流中心于一体的滨江城镇。
  五、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以及土地利用、公共设施、综合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等内容。
  六、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开发建设原则,优先编制近期重点发展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集中在镇中心区和中部工业加工片区。
  (二)以路网建设为先导,逐步充实和完善城镇新区,加快建设新城镇中心城区;改善旧城区环境,完善旧城区功能。
  (三)完善镇域工业结构,拉开工业生产基地建设布局。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七、处理好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新塘镇城市发展必须坚持区域统筹发展原则,依照规划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产业、空间、基础设施的整合、协调发展,促进东部产业新城区建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