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穗府[2005]34号)
《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
二十五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是确定石滩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石滩镇发展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二、建设发展性质和定位:广州市东部卫星城,东部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城市东南部区域性交通节点,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
三、人口及用地规模规划控制:镇域规划总人口近期(2010年)为23万人,远期(2020年)为25万人;镇域建设用地面积近期(2010年)控制在20.2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控制在21.4平方公里。
四、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布局结构、功能分区,以及土地利用、公共设施、综合交通、市政设施等内容。
五、三江水厂取水点半径200米范围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石滩镇南部石夏、沙尾、岳埔、碧江、凰埔、土江等行政村区域划为东江北干流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必须严格执行《
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穗府〔1993〕59号)的有关规定。
石滩镇的增塘水库和大埔围水库为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其余水域划为综合用水区,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的Ⅲ类标准。
六、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开发建设原则,优先编制近期重点发展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有:
(一)新行政中心。
(二)道路广场建设:石滩大道、工业大道、沿江路首期、外环路北三环出口至广惠高速公路段、增莞深高速公路石滩段、广园东第四期快速路石滩段等主要道路;行政广场和站前广场、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