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白云区太和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穗府[2005]31号)
《白云区太和镇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
二十五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白云区太和镇总体规划》是确定太和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太和镇发展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二、建设发展定位:广州市中北部重要的综合功能卫星城,市区近郊的都市休闲度假旅游区及物流中心。
三、人口及用地规模规划控制:镇域规划总人口近期(2010年)为18万人,远期(2020年)为25万人;镇域建设用地面积近期(2010年)控制在1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控制在25平方公里。镇区规划总人口近期(2010年)为16万人,远期(2020年)为21万人;镇区建设用地面积近期(2010年)控制在16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控制在21平方公里。
四、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布局结构、功能分区,以及土地利用、公共设施、综合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等内容。
五、和龙水库、铜锣湾水库区等周边地域列入受保护的水源区范围,保护区内水质标准不低于《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2B1-1999)》的Ⅱ类标准主要指标。镇区范围内其他非饮用水源功能区水质执行国家规定的Ⅲ类标准。
六、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开发建设原则,优先编制近期重点发展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建设西北工业区;
(二)开发西南部商贸产业区;
(三)适度改造整理西部及北部片区;
(四)控制并适度改造整理滨河建设与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