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的基础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机关执法人员及所属卫生监督所(署)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各卫生监督所(署)应当加强对所属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执法行为、适用依据、执法程序、决定内容等是否合法、适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和案卷质量等。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要将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内部评议要重视案卷评查,外部评议要重视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相关方面的意见。考评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评议考核应与年度评议考核相衔接。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避免重复。
四、建立奖惩机制,落实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在开展评议考核的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对严格依法行政的执法部门和机构或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现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机构或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
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规定予以追究。
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署)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经验,不断完善。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明确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执法水平,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署)在推行执法责任制时,必须遵循行政权力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要积极针对卫生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根据不同阶段和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需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地实施该项工作,切忌在开展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对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附件:卫生部关于印发《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