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志愿活动的运作方式。各级各类志愿者协会按照各自的服务范围和要求,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并与市志愿者协会的网站联网,以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数据库;志愿者活动组织成立后,应当到所在地志愿者协会(分会)备案;有志于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参加某一志愿服务队的志愿服务后,可以由该志愿者服务队统一向相应的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经注册、登记、审核后,成为注册志愿者。要规范全市重大活动志愿者服务的调配机制。要建立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志愿服务的绩效考评,加强对志愿者、志愿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的评估,形成有利于发挥志愿者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三、着力营造推进志愿者活动的社会环境
(七)要积极营造志愿者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力度,刊播相关公益广告,及时报道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志愿者先进典型,推进志愿者活动有效开展。各区县、各部门要通过开展集中或经常性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了解掌握志愿者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使志愿者活动提倡的“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者精神深入人心。
(八)要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要以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志愿者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加单位组织或社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积极带头,踊跃参与,起表率作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要带头示范,并把落实志愿者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发动大中小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在参与中奉献爱心,在活动中提升境界。
(九)重视志愿者活动的总结、研究和交流。要深化对志愿者活动基本规律的研究,及时总结广大群众在志愿者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加强志愿者活动的合作与交流。要以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论坛等多种形式,并充分利用网络,加强对全市志愿者活动的分析与评估,努力提高志愿者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
四、切实加强推进志愿者活动的组织领导
(十)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志愿者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育和塑造上海城市精神、全面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加快提高上海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志愿者工作,特别是要在上海承办2007年国际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2010年世界博览会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要把志愿者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作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评比条件。要保证志愿者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提供有效的工作保障,关心志愿者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促进志愿者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