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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上半年虽然全省上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虽然特大事故明显下降,但重大事故仍未有效遏制。1—6月,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4起,上升24.56%,死亡人数增加35人,上升15.35%。特别是一些死亡8、9人的重大事故,几乎酿成特大事故。二是道路交通和煤矿事故多发,今年发生的2起特大事故,道路交通和煤矿事故各占1起并在低瓦斯矿井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三是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如发生特大事故的攀枝花金江畔海煤矿一证多井、非法挂靠、非法生产、层层转包,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机构不健全,瓦斯管理混乱。四是“两基弱”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兴安战略实施缓慢。
  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半年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切实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安全服务主体责任。今年发生特大事故的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述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中介机构违法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要严管重罚。
  (二)抓好汛期安全。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要做好水情预测预报,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和防汛值班制度,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各有关职能部门尤其要切实做好汛期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预警工作。二要尽快制定《通航河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开展乡镇船舶清理整顿工作,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三要加强对煤矿和非煤矿山水患矿井的监控,严防淹井、透水、尾矿库垮坝、露天矿边坡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四要按省政府要求完成2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安装GPS任务并不断完善软件功能,解决好GPS监控系统资源的整合问题,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五要组织开展好客运企业安全评估。六要着手研究驾校安全整顿。省安办要组织督查组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加强灾后复产煤炭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各煤矿企业对受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积极稳妥地抓好生产自救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是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定要按照“四定”(定整改人员、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的原则限期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得恢复生产。二是各级政府要对受灾矿井的受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煤矿灾后复产工作,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复产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受灾严重的矿,要派专业人员加强重点指导服务。三是对停产矿井,县级煤矿监管部门要逐矿检查,严把复产验收关,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四是各级煤炭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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