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十一”
旅游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十一”将至,旅客出行比较集中,货物周转将进一步加快,且时值公路建设施工的大好季节,各建设项目和施工单位正鼓足干劲加快施工建设进度,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19号)和交通部《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5]6号)、《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明电[2005]8号)及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05]36号)、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陕旅指字[2005]9号)的精神,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及生产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纠正“防不胜防、无所作为”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理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首要任务,以积极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行风促政风,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国庆假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及生产的安全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所有参加旅客运输的车辆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检查,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投入营运;
加强全体职工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行驶、疲劳驾驶和超载、超速行驶;